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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处校医院关于大学生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解答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12月11日 文章点击数:6518 【打印】

一、大学生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达州市相关文件规定: 2017年9月至12月在校学生缴费标准按每人20元缴纳;自201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每年按自然年度收取下一年的参保费用。

二、在校大学生中哪些同学应该参保?

答:具有达州市外户籍且未在达州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应该参保。

三、参保的大学生在哪里缴费?

答:参保的学生在四川文理学院计划财务处官方网站上自主完成缴费,网址:http://jcc.sasu.edu.cn/

四、已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参加了医保的学生还需要参保吗?

答: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了当地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或新农合保险)的不用重复参保,只需提供参保证明即可。

五、大学生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保险有效期是多久?

答:凡已缴纳2017-2018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学生,保险有效期为2017年9月1日零时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

六、大学生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已参保的学生每年普通医疗门诊费可报销金额为90元/人,其当年度普通医疗门诊费直接由社保局转入学生个人社保卡(医保卡)中。学生可持本人社保卡(医保卡)在达州市社保局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及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校医院门诊就诊时使用。社保卡上未用完的金额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未办理社保卡的学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将医疗门诊发票交到校医院,由校医院转交达州市医保局审核后报销。 

六、大学生因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答:参保学生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在扣除自费费用后按比例报销,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为90%,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70%。

参保学生在达州市行政区域以外异地住院的,应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校医院医保经办人员联系备案,方可在返校时办理住院报账。办理住院报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证明(原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及二级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校医院医保经办人员按要求送至达州市医保局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七、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答:按照达州市社保局规定,凡是参加达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应办理社保卡。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 

1、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白底照片,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校医院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再由校医院转交达州市社保局统一办理。 

2、学生本人凭身份证在达州市内的银行网点(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达州商业银行)业务窗口申请快速制卡办理。

在四川省内,已在异地办理的社保卡在达州市使用时,请先到达州市人力资源暨社会保障局的办卡窗口进行联网、开通。

八、社会保障卡如何注销? 

答:凡是当年度参加了达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在医疗保险有效期结束后,学校医保工作人员向达州市社保局提交社保卡账户注销申请及注销人员名单进行注销。

凡在达州市内各银行网点申请办理的社保卡,需本人凭身份证自行到开卡行注销。 

九、还有其他问题,如何咨询? 

答:我校学生医保参保及医疗保险报销工作由后勤服务处校医院负责,所有政策宣传内容最终以相关政策文件内容为准。凡是有疑问者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可直接与医保经办人员联系,联系方式:杨老师13778326892、王老师13458189812。 

    后勤服务处校医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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